全縣機(電)動三、四輪車駕駛人朋友:
你們好!
近年來,隨著機(電)動三、四輪車保有量增加,其引發的道路交通事故也明顯增多。據統計,2017年,我縣共發生涉及機(電)動三、四輪車的交通事故500余起,傷200余人,死6人,直接經濟損失達600余萬元,給道路交通安全及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帶來嚴重危害。為切實保障人民群眾出行安全,進一步規范我縣道路交通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四川省道路運輸管理條例》、《四川省城鄉環境綜合治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決定對全縣機(電)動三、四輪車依法進行整治規范,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關文件規定,電動三、四輪車可認定為機動車的,按照機動車管理。
二、機(電)動三、四輪車的危害:駕駛人安全意識差,亂停亂放、闖紅燈等違法行為多發,擾亂正常行車秩序,嚴重影響交通安全;車身結構簡單,安全性能差,極易引發交通事故,給駕駛人及他人生命財產安全造成嚴重影響;事故發生后,駕駛人賠償能力差,且未購買交通強制保險,致受害人權益無法得到保障。
三、凡符合國家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許可生產上路行駛的機(電)動三、四輪車必須依法登記并取得機動車號牌,凡駕駛無號牌機(電)動三、四輪車上路行駛的,處200元罰款,并記12分;凡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的處1000元罰款,可以并處15日以下拘留。
四、對于非法拼裝、改裝上路的機(電)動三、四輪車一律收繳并予以報廢。
五、9月30日起,禁止所有載人機(電)動三、四輪車上道路行駛。
六、9月30日起,對貨運機(電)動三輪車實行限時限路段通行:每日07時至19時,貨運機(電)動三輪車不得在望云路全段、琳瑯大道萬德紅綠燈路口至建材市場紅綠燈路口、宏德大道金源帝都紅綠燈路口至紅色經典廣場等路段行駛。
七、凡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公安機關將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進行處罰。
請您并告知您的家人自覺遵守交通法規,選擇合法交通工具出行,做到不購買、不駕駛、不改裝、不乘坐機(電)動三、四輪車。公安交警部門將聯合相關部門,全面加大此類違法上路車輛的路檢路查力度,依法嚴格查處。感謝您的支持,祝您出行平安!
儀隴縣公安局交警大隊
2017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