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我縣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保護工作,進一步建立完善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體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四川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條例》《南充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我縣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實際情況,將開展儀隴縣第六批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申報工作。
項目屬地屬于儀隴縣轄區內并符合下列標準:
(一)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和《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定義。
(二)符合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對增強中華民族的文化認同、維護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促進社會和諧和可持續發展有積極作用。
(三)在儀隴縣范圍內具有突出的歷史、文化、文學、藝術和科學價值。
(四)在儀隴縣范圍內具有展現傳統文化創造力的典型性 和代表性。
(五)具有在一定群體中世代傳承、活態存在的特點。
(六)具有鮮明特色,在當地有較大影響。
(一)項目推薦申報:由項目所在鄉鎮(街道)、民間組織、社會團體、機關單位向儀隴縣文化館推薦,社會人士及項目傳承人也可直接向儀隴縣文化館申報。
(二)資料提交:
申報材料包括紙質版和電子版(含申報影像):
1.紙質版包括:《儀隴縣第六批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申報書》一式五份,授權書等(具體要求見附件)。要求:蓋章原件,A4雙面打印。電子版包括:以上所有紙質材料的蓋章PDF掃描件和可編輯word版、佐證文字圖片及申報視頻。要求:拷貝進U盤,U盤內建立材料目錄,并將文件夾對應材料目錄命名,每個U盤貼上標簽標明“某鄉鎮+項目名稱”。
2.視頻申報片:能體現該項目的歷史淵源、核心價值、生產流程、存續狀況等重要內容。不超過5分鐘,配有簡要解說和中文字幕,用U盤裝存提交(專家評審認定、政府正式公布后制作)。
(三)專家評審:組織縣級專家對申報資料進行評審,對評審爭議較大、資料反映不詳實的項目,將組織專家組進行現場察看后再評審。
(四)社會公示:將專家評審結果面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10個工作日。
(五)政府公布:對專家評審同意納入縣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名錄且公示期內無異議的項目,由縣級文化主管部門向縣人民政府申請公布。
(一)請認真閱讀“注意事項”(詳見附件)、項目申報書要求內容充實,表達準確,項目簡介要簡明扼要,重點突出。
(二)每個項目應提供能夠展現項目主要環節且高清數碼 照片10—15張,格式為JPG或JPEG格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文件大小不低于5ML,需標注圖片內容說明;申報視頻總時長不超過5分鐘,內容為申報工作專題制作,配中文字幕,文件大小不超過5 G,分辨率須達到3840*2160畫質,畫幅比為16:9,成片格式為mp4,不使用網絡視頻、宣傳片、風景片等其他視頻資料。
(三)所有申報材料及輔助資料將全部歸檔,不再退還,請各申報人(單位)做好備份。
(四)資料提交截止時間:即日起至2024年10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聯系人:石紋君,電話:17313825909,QQ郵箱:1292374080@qq.com;謝秀梅,聯系電話:13458270265。
(五)所有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凡弄虛作假、不符合項目申報條件、申報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一律不予受理。
儀隴縣文化廣播電視和旅游局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