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儲存、經營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場所是否違規與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筑物內(常見的易燃易爆危險品包括酒精、雙氧水、香蕉水、噴霧殺蟲劑、乙炔瓶、醇基燃料等等)。
檢查方法:居住場所嚴禁設置在生產、儲存、經營易燃易爆危險品場所內。
整改要求:督促立即搬離。
生產、儲存、經營其他物品的場所與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筑物內時,安全出口是否分別設置。
檢查方法:查閱場所原安全疏散平面圖,核對現場安全出口數量,測量安全出口凈寬度和疏散距離,查看是否符合消防技術標準要求。
整改要求:根據國家建設工程消防技術標準要求,恢復原安全出口,或按規范要求進行改造,以滿足安全疏散要求。
托兒所、幼兒園的兒童活動用房違規設置在四層及以上樓層。
檢查方法:重點查看兒童活動用房的設置樓層,包括幼兒園、托兒所、兒童游樂廳、兒童培訓班、早教中心等場所的兒童用房,查看是否違規設置在建筑的四層及以上樓層。
整改要求:責令搬離至3層以下,四層及以上房間可以改成辦公、庫房等其他用途。
防火門、防火卷簾等防火分隔設施損壞。
檢查方法:①檢查防火門門扇是否損壞,閉門器、順序器組件是否完好,功能齊全(閉門器,可以讓防火門在被推開后能自行關閉,順序器,可以讓雙扇防火門能正常閉合);常閉防火門是否保持關閉。②防火卷簾:防火卷簾的兩側是否配套安裝有手動按鈕盤,查看卷簾下方及周圍0.3m內是否堆放雜物,通過手動按鈕盤操作檢查卷簾能否完全下降。
整改要求:防火門損壞的,應當進行更換或維修,常閉防火門處于開啟的應當立即關閉并保持常閉。防火卷簾下方及周圍0.3m內的雜物應當立即清除;防火卷簾損壞的及時維修或更換;卷簾兩側手動按鈕盤應確保鑰匙插入且處于“開啟”狀態。
明火廚房未與場所其他區域進行防火分隔。
檢查方法:①檢查使用明火做飯的廚房是否采用防火隔墻、乙級防火門、防火窗等分隔措施與場所其他部位進行防火分隔,②檢查防火隔墻是否砌筑到頂,防火門窗組件是否完好有效。
整改要求:嚴格落實防火分隔措施將明火做飯的廚房與其他區域進行分隔。分隔有困難的,將液化石油氣、天然氣等明火灶具改為無明火的用電灶具。
電纜井、管道井等防火封堵不嚴密。
檢查方法:①檢查電纜井、管道井、電纜橋架內是否落實每一層防火封堵措施,是否存在孔洞、間隙、縫隙。②檢查電纜井、管道井的檢修門是否為防火門。
整改要求:電纜井、管道井每層都要進行防火封堵,可以澆筑水泥砂漿填平或使用無機堵料、阻火包、阻火模塊等材料封堵;對于孔洞、間隙,可選用柔性有機堵料、防火密封膠、防火密封漆等材料封堵。電纜井、管道井檢修門不是防火門的應更換為防火門。
場所內違規設置員工宿舍或違規住人。
主要分為以下4種情形:
①嚴禁在建筑耐火等級為三級及三級以下的“九小”場所(如磚木結構民房)、小生產加工企業、設置在地下的“九小”場所和小歌舞娛樂場所內設置人員住宿區域。嚴禁在經營性場所內搭建夾層違規住人。
②除上述5類外的其他場所,如果設置人員住宿,應當將住宿與非住宿區進行完全分隔。
③一些小體量建筑確實無法完全分隔時,應當按照規定增加報警(或獨立式感煙火災探測報警器)、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等消防設施,且住宿部分有獨立疏散設施(確有困難的,設置獨立的輔助疏散設施,如逃生袋、救生繩、緩降器、滑梯等,設置位置應便于人員使用且安全可靠)。
④當層數不超過2層、建筑面積不超過300平方米且住宿不超過2人的,執行第3條確有困難時,人員住宿應當設置在首層,并直通室外安全出口。
整改要求:督促單位嚴格按照國家消防技術標準要求進行整改,對無法整改的,應將場所搬離或嚴禁人員住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