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業主裝飾裝修應遵守哪些規定、物業服務人的職責是什么?
答:業主裝飾裝修應遵守法律、法規和管理規約中的規定外,還應按《四川省物業管理條例》中第七十八條規定,業主裝飾裝修房屋的,應當事先告知物業服務人,遵守物業服務人提示的合理注意事項(以小區《裝修、裝飾管理服務協議》為依據),并配合其進行必要的現場檢查。
物業服務人應當對裝飾裝修活動開展日常巡查和監督并建立檔案。發現裝飾裝修違反相關規定破壞房屋承重結構、主體結構的,物業服務人應當及時勸阻,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并向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報告和協助處理。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房屋室內裝飾裝修安全管理的通知》(建辦〔2023〕29號)中第五條規定,街道辦事處要加強裝飾裝修活動的監督檢查,充分發動群眾監督裝飾裝修活動,暢通投訴渠道,及時受理群眾、物業服務企業等相關報告或投訴。屬于街道辦事處職責范圍的,要及時處理;屬于相關部門職責范圍的,要依法移交相關部門處理。
第六條規定,各地城市綜合行政執法部門對群眾和單位投訴、報告的裝飾裝修違法違規行為,屬于本部門職責范圍的,要依法予以查處;屬于其他部門監管職責的,要移交有關部門依法查處。遇到阻礙執法、拒不配合執法及拒絕恢復變動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等情況,應及時聯系屬地公安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處罰。對擅自變動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造成重大安全隱患危及公共安全,涉嫌構成犯罪的,移送屬地公安機關依法處理。要暢通城管執法平臺運行,高效處理群眾和單位投訴、報告事項。
問:電梯的管理、維護維修的責任劃分、維修費用的使用?
答:根據《四川省物業管理條例》第七十九條規定,物業服務區域內的電梯由物業服務人按照合同約定和特種設備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承擔特種設備使用單位職責。
電梯的日常維護保養單位,應當對電梯安全性能負責,嚴格依照法律、法規和維保合同約定的維保服務標準、零部件更換費用承擔方式、故障報修和應急救援到達時間等履行相應義務,保證電梯的安全運行。
電梯故障在保值期內,因不可抗力造成損壞需要維修、更新、改造的,可以按規定使用維修資金。電梯故障在保值期外,造成損壞需要維修、更新、改造的,可以按規定使用維修資金;電梯故障危及人身安全、嚴重影響業主生活的,按照緊急程序申請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緊急維修資金。
問:物業服務人在小區安全方面應該履行怎樣的義務?
答:根據《四川省物業管理條例》第七十六條規定,物業服務人發現業主專有部分或者業主、物業使用人的擱置物、懸掛物等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通知業主或者物業使用人及時處理。
第五十一條規定,物業服務人發現有安全風險隱患的,及時設置警示標志,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隱患或者向相關單位報告;對違反有關治安、環保、規劃、消防等法律法規的行為,應當及時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并協助處理;對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管理規約的行為進行勸阻,并及時報告業主委員會。
問:發生物業糾紛應該怎樣進行舉報和怎樣調解?
答:根據《四川省物業管理條例》第九十六、九十七條規定,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物業管理違法行為投訴、舉報處理制度,并在本行政區域內各物業服務區域顯著位置公布相關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執法事項、聯系單位、舉報電話。
縣(市、區)人民政府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接到投訴、舉報的,應當及時依法處理。業主、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人等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予以配合和協助,不得拒絕或者阻礙監督檢查人員依法開展工作。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人民調解、行業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等相銜接的物業管理活動糾紛多元調處、化解機制,加強糾紛源頭治理。
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物業管理聯席會議等相關協調工作機制,協調處理在業主大會設立、業主委員會選舉及換屆、物業服務人交接等物業管理活動中出現的重大矛盾糾紛。
發生物業管理爭議后,當事人雙方可以通過自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基層人民調解委員會或者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申請調解,也可以直接提起訴訟或者依法申請仲裁。李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