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業主的知情權,根據《四川省物業管理條例》《南充市物業管理條例》相關規定,市房管局高坪辦事處要求轄區物業服務企業就物業服務內容和質量要求、收費項目及標準、合同履行情況等八項內容在小區內顯著位置向業主公示,讓業主明明白白消費,加強業主對物業服務企業的監督。
應當公示事項如下:
1、物業服務人的營業執照(執業證照)、投訴電話及物業服務人和項目負責人的信用信息。
2、物業服務內容和質量要求,收費項目、標準和方式,合同履行情況。
3、電梯、消防等具有專業技術要求的設施設備的維修保養單位名稱、聯系方式、維修保養記錄以及安全運行狀況。
4、供水二次加壓調節水箱清洗記錄及水箱水質檢測報告。
5、業主共有部分的經營收益收支情況和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資金使用情況。
6、物業服務用房使用情況。
7、實施酬金制收費的,公布物業服務資金收支情況。
8、法律、法規規定和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其他應當公示的信息。
上述第一項至第四項的事項應當持續公開;其他事項,應當每半年至少公示一次,公示期不少于三十日;業主對公示內容提出異議的,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及時答復。
廣大業主們,上述事項你的小區公示了嗎?如果沒有公示,請致電市房管局高坪辦事處進行反映,電話:0817-3360704、3361273。
陳素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