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激發消費活力,創新消費場景,優化消費環境,乘勢推動消費加快恢復成為經濟主拉動力,文化和旅游部以“促進文旅消費 共享美好生活”為主題,組織開展2023年文化和旅游消費促進活動(以下簡稱“促進活動”)。
本著“地方為主、企業自愿,廣泛動員、互利共贏”的原則,圍繞五一、中秋、十一、元旦等傳統節日、法定假日和暑期等旅游旺季,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廣泛動員文化和旅游企事業單位,積極聯動金融機構、電商平臺、新媒體平臺等,貫穿全年舉辦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線下線上相結合的系列促消費活動,改善消費條件,創新消費場景,優化消費環境,營造良好消費氛圍,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激發居民文化和旅游消費熱情,促進消費加快恢復和產業高質量發展。
活動涵蓋演出、展覽、演唱會、音樂節、非遺體驗、數字文化、主題公園、休閑娛樂、游戲游藝、運動健身、節慶展會、文創產品、旅游商品、文體用品、景區景點、餐飲住宿、紅色旅游、鄉村旅游,及其他文化和旅游領域行業門類。
文化和旅游部產業發展司會同有關地方、支持機構,分別在五一、中秋和國慶、元旦、暑期,分主題舉辦促進活動主場活動,其他地方、支持機構結合實際同期舉辦分會場活動,共同推出若干消費促進活動、消費場景及惠民措施。
(一)突出節日主題特色。結合五一假期,舉辦“春暖花開,我要旅游”文化和旅游消費周,激發居民消費熱情。結合中秋和國慶假期,舉辦“同慶團圓,樂享佳節”文化和旅游消費月,進一步釋放消費潛力。結合元旦假期,舉辦“迎新春,樂悠游”文化和旅游消費周,營造濃厚節日消費氛圍。以暑期為重點,舉辦“中國之夜”文化和旅游消費嘉年華暨“夜精彩,越美好”暑期文化和旅游消費季,活躍夜間經濟引領消費增長。
(二)豐富消費活動內容。圍繞滿足不同消費群體消費需求,聚焦新興消費熱點、新型消費業態、新消費場景,加強政企銀商聯動協同,廣泛動員組織文化和旅游企事業單位、金融機構、電商平臺、新媒體平臺等,策劃實施一批豐富多彩的文化和旅游消費惠民活動。豐富演唱會、音樂節和優質演出、展覽等產品供給,發展“音樂+旅游”“演出+旅游”“展覽+旅游”等業態,打造新型旅游目的地。
(三)推出消費惠民措施。落實“百城百區”金融支持文化和旅游消費行動計劃,制定實施消費補貼、積分獎勵兌換等惠民措施,落實小微企業減費紓困政策,提升支付便利化水平。鼓勵各地因地制宜推出消費惠民措施,引導文化和旅游市場主體在活動期間推出各具特色的優惠促銷政策,進一步加大惠民力度。在消費場所空間建設及惠民措施活動實施中做好適老化服務。
(四)創新消費活動形式。引導文化和旅游市場主體創新營銷內容手段,打造消費新場景、新模式,構建主客共享的文化和旅游消費新空間,吸引線上流量轉化為線下客流。支持地方和有關機構舉辦線上演播、沉浸式演出、藝術展覽、紅色旅游、非遺體驗、直播帶貨、國風國潮、溫泉冰雪、互動體驗等專題活動。
(五)加強區域聯動協作。推動各地在消費聯動及產業協作方面廣泛開展合作,實施文化和旅游消費互惠政策,聯合舉辦消費促進活動,推進產業項目合作等。進一步發揮國家文化和旅游消費示范城市及試點城市(以下簡稱“示范城市及試點城市”)、國家級夜間文化和旅游消費集聚區(以下簡稱“集聚區”)的輻射帶動作用,與周邊城市或區域同步行動、聯合促銷,推出區域一體化消費惠民措施和一攬子消費促進活動。
(六)推動產業高質量發展。堅持供需兩端發力,統籌消費促進和產業發展,增強產業發展內生動力。發揮投資推動產業高質量發展、激發消費潛力的關鍵作用,推動建設一批創新消費場景、改善消費環境、發展新型業態、改造提升傳統業態以及促進文化、旅游、科技相互融合的產業項目。搭建各地與各支持機構溝通合作的平臺渠道。以示范城市及試點城市為重點范圍,舉辦健康、避寒避暑、冰雪、茶文旅、美食等主題產業促進活動。
(總臺央視記者 曹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