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觀新聞記者 寇敏芳
日前,省自然資源廳下發《關于加強農村房屋及周邊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通知》,明確將常態化開展農村房屋及周邊地質災害風險隱患排查整治,為鄉村振興筑牢安全底板。
選址方面,農村房屋建設選址應當符合國土空間規劃和用途管制要求,合理避讓滑坡、泥石流、崩塌等地質災害危險區。縣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指導鄉鎮(街道)對農村住房建設選址及周邊是否位于地質災害危險區進行現場核實,并嚴格管控切坡建房。
地災危險性評估管理方面,各地要加強地質災害易發區農戶集中安置點,尤其是地災避險搬遷集中安置點地災危害危險性評估和成果質量監督檢查,督促建設單位履行地災防治主體責任,對經過評估認為可能引發地質災害或可能遭受地質災害危害的,應當配套建設地災治理工程。
隱患排查方面,重點突出農村房屋地質災害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將靠山靠崖、臨溝臨坎的農村房屋及周邊納入地災隱患排查“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常態化巡查和“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動態排查范疇,科學分類處置威脅農村房屋安全的地災隱患,全力確保安全。對排查不理、推諉扯皮、走過場不落實的,省自然資源廳將視情況予以通報并約談相關負責人,對造成嚴重后果的,將依法嚴肅追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