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觀新聞記者 劉春華
1月28日,四川省公立醫療機構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價格新標準正式生效。按照省醫療保障局印發的通知,公立醫療機構核酸檢測價格大幅下調,最高不得超過80元/人次。
連日來,川觀新聞記者走訪我省廣元、達州、巴中等地多家醫院,對公立醫療機構核酸檢測降價政策執行情況進行了走訪調查,發現絕大部分醫院核酸檢測價格都在60-80元/人次,但也有個別醫院因加收掛號費等費用,總體收費超過80元;
而在攀枝花,這一價格卻大為降低——因針對低風險人群開展新冠病毒核酸10混1混采檢測,價格僅需25元!業內人士認為,目前制約醫療機構開展該技術的原因,主要在于省市相關部門還沒有對該項目出臺統一收費標準,定價成了一個難題,導致省內大部分地市州沒法開展。
川觀新聞對此進行了系列報道,引起了眾多網友和相關職能部門的關注與重視。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關于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提高檢測效率,減輕群眾負擔,2月9日,省醫療保障局和省衛健委聯合發文,明確我省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五條相關事項。
1、各公立醫療機構要設置專門窗口或區域,為“愿檢盡檢”、返鄉人員等單純進行核酸檢測的群眾提供采樣服務,群眾無需掛號且免收門診診查費。
2、設立“病原體核糖核酸擴增定性檢測-新型冠狀病毒(5混1)”和“病原體核糖核酸擴增定性檢測-新型冠狀病毒(10混1)”項目。根據疫情需要,各公立醫療機構按照衛健部門技術要求和標準實施檢測。
3、原則上,來自低風險地區的群眾可進行10:1混樣檢測,中風險地區可進行5:1混樣檢測,高風險地區及重點人群須1:1單樣檢測。
4、省管公立醫療機構“病原體核糖核酸擴增定性檢測-新型冠狀病毒(5混1)”價格為23元/人次,“病原體核糖核酸擴增定性檢測-新型冠狀病毒(10混1)”價格為18元/人次(均含檢測試劑等耗材),不區分醫院等級收費。
5、《通知》所列價格為我省公立醫療機構最高限價,各市(州)醫療保障局結合實際,按規定制定轄區內公立醫療機構價格。
上述規定自2021年2月11日起施行,針對新型冠狀病毒的價格政策為臨時價格政策,疫情結束自行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