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林斌 何顯飛)儀隴縣一名男子, 受一位老板雇請,在十分疲勞的情況下駕駛,導致轎車撞在路旁磚堆上,釀成一死二傷的交通事故。昨(2)日,記者從南充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該院日前終審維持了蓬安縣人民法院一審判決,犯交通肇事罪的任開顏獲刑1年5個月。
高高興興接業務 疲勞駕駛埋禍端
26歲的任開顏,是儀隴縣二道鎮人。2016年7月25日, 任開顏一大早開著自己的小車,載著兩名裝修工人龍金先(任開顏表弟)和陸元九,前往成都接蓬安籍裝修老板林常新回蓬安。原來,林常新攬了一項工程,替蓬安縣一家酒店搞裝修,林常新分了點小項目讓任開顏做。 當天上午,任開顏到成都接到林常新后,又馬不停蹄往回趕。上午11時30分,他們一行4人回到蓬安,林常新讓任開顏等3人去對酒店內需要裝修的地方進行測量,自己有事先行離開了。
任開顏等3人測量到下午2點左右還沒弄完,這時大家肚子都餓了,任開顏便給林常新打電話,幾人相約到林常新的老家蓬安縣徐家鎮吃午飯。
來到徐家鎮林常新家中時,已是下午3點多鐘了。
迷迷糊糊開轎車 一頭撞到磚堆上
飯后,大家又開車回酒店繼續測量。上路后不久,林常新、龍金先和陸元九3人相繼睡著了。負責駕駛的任開顏因當天開車行駛了數百公里,又干了很久的活,比較疲倦,最開始他還強打精神,可后來卻越來越疲憊。
下午4點40分許,當車行至省道203線73公里處,突然像一匹脫韁的野馬,一頭撞向了道路左側的一堆磚塊上,當即發出悶雷般的一聲炸響,車子就地打了一個滾,隨即四輪朝上翻倒在公路上。
翻車后,沒受傷的龍金先率先爬出了車外,呼叫救人。一個過路的司機趕緊將意識較清楚的林常新和任開顏送往蓬安縣人民醫院。
另一過路司機將昏迷的陸元九拉了出來,安置到路旁陰涼處。蓬安縣120急救車下午5點零5分趕到現場, 立即對傷者陸元九進行搶救。下午5點54分,陸元九被送往蓬安縣人民醫院搶救,因傷勢嚴重,當晚9點30分, 陸元九被轉往南充市中心醫院治療。7月26日下午5點15分,陸元九因搶救無效死亡。
釀出事故負全責 司機領刑一年余
經南充市公安局物證鑒定所鑒定,陸元九系頭、面部遭受較大鈍性暴力作用導致顱腦損傷死亡。蓬安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任開顏承擔此次事故的全部責任,陸元九和林常新不承擔事故責任。而任開顏在此次事故中,頸椎爆裂性骨折。他除了承擔自己的醫藥費外,還為死者陸元九的家屬賠償了3萬元費用。 涉嫌交通肇事罪的任開顏2016年8月29日被蓬安縣公安局依法取保候審。2017年3月27日, 經蓬安縣人民檢察院決定,任開顏被依法執行逮捕。
蓬安縣人民檢察院指控任開顏犯交通肇事罪,向蓬安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2017年3月29日,該院一審依法判處任開顏有期徒刑1年5個月。任開顏不服,提出上訴。2017年6月30日,南充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律師說法
疲勞駕駛造成車禍如何處罰
律師雷震: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22條規定:“過度疲勞影響安全駕駛的,不得駕駛機動車。”關于疲勞駕駛交通違法行為的記分,公安部123號令有明確的規定:對連續駕駛中型以上載客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于20分鐘的駕駛人記12分;對連續駕駛中型以上載客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于20分鐘的駕駛人記6分。如果疲勞駕駛造成車禍,以交警現場處理結果為準。本案中,被告任開顏作為機動人駕駛人,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未盡到安全駕駛義務,因而發生致一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并負此次事故的全部責任,其行為構成了交通肇事罪,故兩級人民法院對其作出了上述判決。(文中人名均為化名)
(原標題:疲勞駕駛致人死亡90后男子獲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