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資源部:堅決遏制新增亂占耕地建房問題
違法占用耕地建房正從局部向全國范圍蔓延
本報北京8月2日訊 記者郄建榮 目前,農村亂占耕地建房現象并沒有完全止住,不堅決遏制,就會出現不可收拾的局面。自然資源部黨組成員、國家自然資源專職副總督察陳塵肇今天在作出上述表示的同時指出,要按照“八不準”要求,堅決遏制新增亂占耕地建房問題。
自然資源部7月31日召開新聞發布會。陳塵肇在會上說,違法占用耕地建房問題正從局部地區向全國范圍、從普通房屋向樓房別墅、從農民自住向非法出售、從單家獨戶向有組織實施蔓延。相關法律制度成了“擺設”和“稻草人”,有關部門監管不力、執法不嚴,甚至聽之任之、置若罔聞。在部分群眾中也存在“法不責眾”心理,認為“別人建,我也建,別人不拆,我也沒事”。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還夾雜著復雜的利益關系,甚至還有一些基層干部腐敗問題,如不及時遏制,將嚴重破壞黨和政府形象。
為此,自然資源部與農業農村部提出了“八不準”的要求,即不準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建房;不準強占多占耕地建房;不準買賣、流轉耕地違法建房;不準在承包耕地上違法建房;不準巧立名目違法占用耕地建房;不準違反“一戶一宅”規定占用耕地建房;不準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不準違法審批占用耕地建房。
陳塵肇要求,在給老百姓批宅基地時,要看看是不是占用永久基本農田,是不是占用耕地,不能違法批準,或者越權批準。
他強調,對“八不準”下發后出現的新增違法違規行為,各地要以“零容忍”的態度依法嚴肅處理,該拆除的要拆除,該沒收的要沒收,該復耕的要限期恢復耕種條件,該追究責任的要依法依規追究責任。其中,對監管不力、失職瀆職,不作為、亂作為的國家公職人員,要依規依紀依法嚴肅追究責任。
陳塵肇說,根據刑法和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三種情形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這三種情形是:對非法占地行為,占用永久基本農田達到5畝以上、一般耕地達到10畝以上,造成種植條件嚴重毀壞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非法轉讓行為,非法轉讓、倒賣基本農田達到5畝以上、一般耕地達到10畝以上、非法獲利達到50萬元以上,或具有其他惡劣情節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非法批準征收、使用土地行為,永久基本農田達到10畝以上、一般耕地達到30畝以上的,以及雖未達到上述標準,但造成直接經濟損失30萬元以上,造成耕地大量毀壞等惡劣情節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于農民合理的建房用地需求,陳塵肇表示,農村村民住宅建設用地計劃指標在年度全國土地利用計劃中單列安排,原則上不低于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的5%,專項保障農村村民住宅建設用地,年底實報實銷。當年保障不足的,下一年度優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