儀隴縣人民政府
關于清理整治城區廢舊物資回收行業的通告
為切實規范縣城廢舊物資回收行業經營業態,縣人民政府決定對縣城城區內廢舊回收經營活動進行全面清理整治。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凡從事廢舊物資回收的經營者應當取得《再生資源回收網點規劃備案證明》《營業執照》《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登記備案證明》《特種行業登記備案》。對證照超期、超范圍從事廢品回收經營活動的回收站點,必須在10月31日前停止經營活動。逾期不停止的,由相關執法部門依法取締。
二、回收站點應具備合法經營條件、符合消防安全標準和環保等方面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必須在10月31日之前停止經營活動。逾期不停止的,由相關執法部門依法關停。
三、嚴禁在城區主次干道兩側、各背街小巷、各居民小區內從事廢舊物資回收經營活動。凡在上述區域經營的站點在10月31日前自行進行搬遷至指定地點或關閉。
四、回收站點應自覺規范經營活動,嚴禁污染環境,破壞市政設施,影響市容市貌,收售違禁物品和銷臟、窩臟。凡有上述行為的,由相關執法部門依法查處。
五、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相關執法部門將加大對縣城城區內的廢品回收經營活動的執法檢查力度。對妨礙公務和暴力抗法的,公安機關依法給予處理。
六、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儀隴縣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