儀隴新聞網《百姓呼聲》欄目有網友2014-12-07 17:34:25發布題目為《馬鞍鎮的網吧允許未成年學生上網》的報料,報料稱馬鞍中學在網吧上網通宵不睡覺的未成年學生大把,隨便到家網吧可以一探究竟,更希望有媒體人能夠多關注,救救這些未成年孩子,同時希望有關責任部門能夠真心管管,別走過場,這些未成年人學生不好好學習,將來不規矩禍害社會更影響大。
近日,儀隴電視臺記者暗訪了報料內容,家住儀隴縣馬鞍鎮的王女士,從外地打工剛回來,由于平日疏于對孩子的管教,近日孩子老是夜不歸宿,這讓她很是憂心,究竟是怎么回事,我們一起去看一看。
記者驅車來到了王女士所說的馬鞍鎮“來來往往”網吧。
晚上7點多,記者在網吧內走了一圈,發現該網吧分上下兩層,樓下上網的人員比樓上多了不少,大家正酣暢淋漓地玩著網絡游戲。其中,大部分都是一些學生模樣的孩子。
這些小孩告訴記者,他們都是附近學校的學生。晚上七八點來到網吧的孩子基本上都是小學、初中沒有晚自習的學生,其余的基本上都是逃課出來的高中學生。
網吧里部分上網人員也告訴我們,這種情況已經司空見慣,有些學生不會選擇白天到網吧來消費,是因為白天比較貴,按平日正常消費來看,一個小時四元,兩三個小時就需要十多塊錢,而夜間8點或者9點以后,只需要8元到10元就可以“決戰”到天亮。
在這個網吧里,我們發現不僅有不少未成年人,還有不少上網人在網吧內吸煙。面對這樣的情況,網吧管理人員并未干擾和制止。同樣,在這樣的環境下,一些未成年人也有模有樣地抽起了煙。
晚上9點多,可能是周邊學校已經放學,前來上網的學生越來越多。幾個初中模樣的學生聚集在一起,大家你兩塊我三塊,湊在一起,準備通宵“作戰”。在吧臺處,這個學生并未出示任何證件,就辦得了數人的通宵卡。
為確認是否不出示身份證就可辦理臨時卡,記者嘗試了一下。
果然,記者以四塊錢一小時的價格,順利從網管處辦到了一張寫有臨時卡字樣的紙條,而上面顯示的身份證號碼并不是本人的,找了一臺電腦,我們輸入該身份證號碼和通用密碼,便順利登陸。
2002年,我國出臺《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其中規定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不得接納未成年人進入。
而在規定營業時間以外營業的,接納未成年人進入營業場所的,經營非網絡游戲的,擅自實施經營管理技術措施的,以及未懸掛《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或未成年人禁入標志的,將由文化行政部門給予警告,可以并處15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將責令停業整頓,直至吊銷《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
除此之外,未建立場內巡查制度,或者發現上網消費者的違法行為未予制止并向文化行政部門、公安機關舉報的;未按規定核對、登記上網消費者的有效身份證件或者記錄有關上網信息的;未按規定時間保存登記內容、記錄備份,或者在保存期內修改、刪除登記內容、記錄備份的。由文化行政部門、公安機關依據各自職權給予警告,可以并處15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直至由文化行政部門吊銷《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
網吧接納未成年人肯定不對,同時,也增加了對網吧管理的難度。但在如何教育孩子,如何杜絕未成年人進入網吧,怎樣引導他們健康、快樂成長,家長,學校以及社會,需要做的還有很多,大家都不能袖手旁觀,要擔起重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