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2月27日電(記者劉碩)記者27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自2021年起,未成年人檢察業務統一集中辦理工作將在全國檢察機關穩步全面推開。
這項工作的全面推開標志著全國檢察機關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訴訟檢察業務將由分散辦理平穩過渡到統一集中辦理。
新頒布的民法典、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對新時代未成年人檢察工作提出了許多新的更高要求。
最高檢第九檢察廳負責人介紹,負責未成年人檢察業務的部門將全面開展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羈押必要性審查、在押未成年人監管活動監督、未成年人社區矯正活動監督、監護侵害和監護缺失監督等工作。同時,結合民法典、未成年人保護法中的新任務新要求,主動推進未成年人民事檢察、行政檢察工作;積極穩妥開展未成年人公益訴訟檢察工作,推動對涉及眾多未成年人利益的食品藥品安全、產品質量、煙酒銷售、文化宣傳、網絡信息傳播、兒童游樂場所設施安全、娛樂游戲以及其他重點領域公益訴訟案件的辦理。
據了解,最高檢要求各級檢察機關結合自身實際制訂具體方案,避免“一刀切”,分類推進未成年人檢察業務統一集中辦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