儀隴新聞網訊(唐聰 陳丹)儀隴縣三蛟鎮人胡斌(化名),2011年被判入獄三年,近日刑滿釋放,來到到儀隴縣司法局三蛟司法所報到。工作人員詳細了解了胡斌案件的案由以及接受改造的具體過程,按程序對其進行了談話,制定安置幫教計劃書等。交談中,了解到胡斌的父親早已離家出走,家里唯一的經濟來源就是母親種地務農的微薄收入,再加上妹妹還在讀高中,經濟狀況就顯得十分具體。胡斌自己身體也不好,加上剛出獄不久,對社會生活一下還不能適應,也不能找到合適的工作緩解家庭的困境。
工作人員在核實了胡斌的實際情況后,馬上向鎮領導匯報情況并積極爭取救濟資金,解決臨時生計問題;一方面通過民政部門為其提供正在招聘的單位信息,幫助就業,促其盡快適應并回歸社會。
9月1日,工作人員將救濟金送到了胡斌母親手中,其母親頻頻道謝,滿心感恩的說道“感謝國家,感謝政府,兒子犯了錯政府并沒有遺棄他,還時刻關心我們,我們的心里暖暖的,我們必定會堅持做遵紀守法的好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