儀隴新聞網訊(余媛媛)日前,儀隴縣法院新政法庭妥善化解一起因拆遷引起的家庭矛盾。該案為兩姊妹與母親、兄弟因拆遷引起的遺產繼承糾紛,原告父親在去世時留下了一棟房產,在拆遷安置時,母親和兩個兒子私自簽訂了《房屋拆遷安置協議》。兩個女兒知情后,與母親、兄弟協商無果,訴至法院,請求確認其應享有的繼承份額。該案本身的法律關系簡單,但在送達及審理過程中,被告極不配合,且雙方情緒激動言語激烈,甚至大打出手,使該案審理一度陷入僵局。
承辦法官考慮到家庭糾紛的特殊性,案子如果處理不好,將造成一個家庭怨恨累積,再無和睦友愛可能。基于此,為使該案妥善處理,不加劇矛盾,做到案結事了,承辦法官經過不懈努力,通過三舉措,最終調解結案,為當事人解困,也為周圍群眾處理類似案件提供了指導參考。
一是耐心傾聽,細致解釋,尋找調解突破口。家庭繼承糾紛,家長里短,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原、被告雙方固執的堅持自己的意見,被告認為按照農村習俗出嫁女不應當分割娘家財產,原告認為繼承遺產是法定的權利,應當分割。雙方不肯退步,承辦人就此多次分別通知雙方當事人,傾聽其內心的真實想法,舒緩各自內心的怨憤,將法律法規的具體規定,類似案件的處理結果進行釋明,讓雙方當事人對本案的最終處理結果內心都有底。
二是調查走訪,厘清緣由,創造調解條件。庭審后,承辦人深入到當事人所在村社,調查走訪了原、被告的親戚朋友,了解原、被告雙方多年積怨,反目成仇的原因,找到雙方矛盾的癥結,對癥下藥,并建議原、被告的親戚朋友通過串門,聚餐的機會,多開導、多疏通當事人的情緒,打開當事人的心結,為成功調解創造條件。
三是多方聯動,互助配合,最終調解成功。在案件審理過程中,承辦人與原、被告所在的社區的干部、基層調解組織多次聯系,邀請他們參與到法院的調解工作來,在法院向當事人釋明本案判決與調解的優劣后,社區干部、基層調解組織也多次找到原、被告做思想工作,最終促成調解。(儀隴縣人民法院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