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周曉琪)近年來,無人機應用范圍越來越廣泛,飛行高度也越來越高,隨之產生了一系列安全管控問題。記者昨(13)日從市公安局治安支隊獲悉,我市根據《四川省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安全管理暫行規定》(下稱《暫行規定》), 對無人機日常管理、飛行管理及公安、空管等部門職責做了明確劃分。目前,我市正依托公安系統“一標三實”,對南充范圍內人、物、組織等進行排查、錄入。
Part1 無人機“任性飛” 市民盼“管一管”
“那天,我們在江邊野炊,一臺聲音很大的小型無人機突然從天空中猛地砸到地上,差點砸中我身旁的朋友。”昨日上午,向記者說起無人機隱患, 家住順慶區延安路的市民張燕仍憤憤不平。今年4月,她和朋友就與無人機有一次“親密接觸”,這讓她對“任性飛”的無人機心有余悸。
“雖然我有無人機,但從不在人員密集的地方以及凈空保護區域飛行。因為,一旦操作上出現失誤, 很可能釀成嚴重后果。” 市民劉勇是一名資深攝影愛好者,2015年就購買了無人機。 他告訴記者,雖然“同行”亂飛的時候居多,但他仍堅持自己的原則,從不“任性飛”。
采訪中,記者發現,許多市民跟張燕、劉勇持相同觀點,都希望有關部門出面“管一管”,對無人機亂飛現象盡快進行整治,防止亂飛造成嚴重后果。
Part2 新規施行在即 今后“駕機”須拿證
根據新出臺的《暫行規定》,省政府將建立軍地相關部門信息共享和協同聯動機制,同時,市(州)、縣(市、區)政府建立分級聯動機制, 公安、 經信、工商、安監、海關等部門將全方位參與,協調解決民用無人機安全管理問題。
“民用無人機是指沒有機載駕駛員操縱、自備飛行控制系統,最大起飛重量大于0.25千克(含0.25千克),并從事非軍事、 警務和海關飛行任務的航空器。” 市公安局治安支隊相關負責人李宏告訴記者,新規將于9月20日起施行。民用無人機操作人員應當依法取得與飛行活動相對應的駕駛員資質及證照。今年8月,我市利用“一標三實”對轄區內購買無人機的市民進行了排查,并根據相關規定,要求目前已經擁有無人機的機主進行網絡登記。
《暫行規定》明確要求,四川省禁止民用無人機在以下區域上空飛行:民用機場沿跑道中心線兩側各10公里、跑道端外20公里和軍用機場沿跑道中心線兩側各15公里、跑道端外20公里范圍內的凈空保護區域;軍事管理區、監獄、發電廠及其周邊100米范圍內等管制區域。 違規者最高罰款10萬元。
相關鏈接3種情況無需拿證《暫行規定》指出,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無人機操作人員無需取得駕駛員證照:
(一)操作空機重量小于等于4千克、起飛重量小于等于7千克民用無人機的;
(二)在室內運行民用無人機的;
(三)攔網內等隔離空間運行民用無人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