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
從市交通運輸局獲悉,
《南充市老舊營運貨車報廢更新
補貼申報操作指南》于日前印發,
符合條件的貨車車主
補貼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
老舊營運貨車報廢更新可以申請補貼的范圍為:提前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中型、重型營運柴油貨車(中型載貨貨車:車長大于或等于6米,或總質量大于等于4.5噸且小于12噸的載貨汽車,不包括低速貨車。重型載貨貨車:總質量大于等于12噸的載貨汽車);以及提前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柴油貨車(須符合第1條所述車輛要求),并新購國六排放標準營運柴油貨車或新能源營運貨車(新購置車輛與報廢車輛注冊登記所有人一致。其中,新能源車輛應納入《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就新購貨車來說,新購符合要求的新能源城市冷鏈配送貨車(納入《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符合《城市物流配送汽車選型技術要求》(GB/ T29912)相關要求,且持有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發放的有效《道路運輸證》的新能源城市冷鏈配送貨車),補貼標準為3.5萬元/輛。”該負責人表示,廣大市民可進入市交通運輸局官網了解補貼標準,也可到屬地縣級交通運輸部門了解相關信息。符合申請條件的車主填寫《老舊營運貨車報廢更新資金申請表》后及時報送。需要特別注意的是,報廢貨車的《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機動車注銷證明》日期、新購貨車的《機動車行駛證》注冊登記日期和《道路運輸證》發放日期,均應于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