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的出身、家庭狀況各不相同,這些都是無法改變的客觀條件。古人講“英雄不問出處”,但實際上,一些年輕干部由于初心不正、信念缺失,不能客觀理性看待自己,個體觀念、自我意識嚴重,思想困惑、精神空虛,導致剛走入仕途不久就犯了這樣那樣的錯誤,有些甚至是“跌倒就爬不起來”的嚴重錯誤。本章我們講述兩位年輕干部逐漸心理失衡、沖破底線,走向違紀違法的過程,提醒廣大青年干部守住內心、筑牢防線。
以權生錢血本無歸
——浙江省某市現代農業開發區原黨工委委員、管理委員會副主任馮某案
浙江省某市現代農業開發區原黨工委委員、管理委員會副主任馮某年紀輕輕就走上了重要領導崗位,但他卻沒有珍惜組織和人民賦予的權力,而是將其異化為交易的“籌碼”,與各色商人老板大搞權錢交易。曾經被“寄予厚望”的馮某被自己的胡作非為葬送,不得不走進高墻,步入鐵窗生活。
“燈紅酒綠” 心生貪戀
27歲副科長,30歲科長,36歲提任浙江省某市現代農業開發區黨工委委員、管理委員會副主任,馮某在仕途上一路順風順水。領導和同事們曾經認為,他是“有能力的年輕領導干部”“工作起來風風火火”“會干事”“吃得了苦”……但實際上,馮某既想當官又想發財,臺前是“正襟危坐”的黨員干部,背地里卻與商人勾肩搭背、私相授受。
馮某曾先后在市水利局圍墾開發辦公室和市現代農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工作,其間接觸到一些財大氣粗的工程老板。他們“燈紅酒綠”的生活方式與他相對“清湯寡淡”的生活形成了強烈反差,這令他心中既羨慕又嫉妒。“看到他們所過的那種生活,感覺送我3萬5萬,在他們看來根本就不算什么錢,這種思想作用下,內心那種追求財富的原始欲望開始蠢蠢欲動起來。”馮某這樣剖析自己。
失衡的心態化作貪念的種子,為他日后肆無忌憚地逐利埋下伏筆。2007年,還只是市水利局圍墾開發辦公室主任助理的馮某,就動起了“權力變現”的歪腦筋,利用負責工程現場管理之便,收受管理對象陳某送來的3萬元現金和一些煙酒。十多年間,隨著職位的提升,他對金錢的貪念也愈發膨脹,肆意收受管理服務對象“好處費”。經年累月,次數之多、數額之大,令人咋舌。
馮某在懺悔書中寫道:“在幫工程老板行使方便的時候,看到往來的巨額流水賬目和同樣辛苦的付出,我就產生了‘不如搞點現實的更靠得住’的心理,對老板們‘燈紅酒綠’的生活方式心生貪戀,對紀律規矩不知敬畏,人生航線就越走越偏。”
“香餌有毒” 照吞不誤
手握工程管理多項審批權的馮某,是一些別有用心之人的重點“圍獵”對象。作為年輕干部本應有這份警覺,但他卻明知“香餌有毒”,依然照吞不誤。
多年來,馮某的身邊總圍繞著一群“朋友”,過節禮品準時送達,肉麻吹捧、逢迎巴結,極大滿足了他的虛榮心。這些人有的為了謀求更多關照,有的為了回報幫忙,于是就用一顆顆“糖衣炮彈”長期對他進行侵蝕和“圍獵”。
在這些“朋友”的眼中,馮某“很想要錢”,“蠻好說話”。2015年6月,看著逐漸虧空的“股倉”,馮某假借買車之名向做工程承包的老板朋友鐘某某提出“暫借”20萬元。立馬意會的鐘某某想起平日里馮某也沒少給自己的工程開“綠燈”,以后還免不了讓他多行方便,便立刻將20萬元通過銀行轉賬的方式“借”給了馮某。
于是,以“借”為名的權錢交易一再上演。2017年至2018年間,總額高達40余萬的“好處費”以銀行轉賬、消費卡、借款等方式被馮某收入囊中。馮某在庭審中坦言,有些“好處費”雖然嘴上和這些老板說的是借款,但實際上他并沒有寫任何憑據,也沒有打算歸還的意思。
2017年底,馮某提任市管干部后,從事道路建設等工程項目的多年老板好友韓某前來拜訪他,并給他帶去了兩部當時“一機難求”的某品牌智能手機,而一年前韓某送的兩部手機尚還簇新。平時,韓某總會向馮某送些小海鮮、水果等禮品,逢年過節更是會送上高檔香煙、高檔酒等花樣層出的各色禮物。兩人的交往也因這些“糖衣炮彈”愈發緊密,延伸至兩家之交往。2018年春節至2019年春節期間,馮某應韓某邀請,攜帶妻兒多次接受韓某安排的旅游,珠海長隆、澳門、香港、上海、杭州……所到之處動輒上千的酒店房費都由韓某支付,門票餐飯基本全包。韓某也因此在工程承做、驗收等方面得到了馮某的“幫助”和“支持”。
老板們“慷慨相授”,馮某也“投桃報李”,通過出賣手中權力,在工程建設、渣土傾倒、企業前期建設等方面提供幫助,為他們創造更多利益“回報”。看似是“雙贏”的結果,但實際上,公權力被賤賣,國家和人民的利益受到嚴重損害。
“暗度陳倉” 皆為徒勞
馮某深知自己的所作所為已違紀違法,來路不正的錢財,就像一顆顆埋在身邊的定時炸彈,隨時都有可能引爆,但他卻心存僥幸,想盡辦法企圖瞞天過海。
他想出了寫“假收條”的妙計。2017年7月,正值馮某提拔市管干部公示之際,生怕這些“不義之財”露了馬腳,他立馬叫來當初“借”給自己20萬元的鐘某某,在辦公室中編造還款事實,偽造了一張“收條”,好讓這20萬元看起來像朋友之間的正常借款。
2019年,看著單位下屬因違規幫助他人偷倒渣土被帶走調查,擁有渣土消納場地證明審批權的馮某深感自己可能會東窗事發。一筆筆“不義之財”如鯁在喉,令他夜不能眠,然而這時他腦子里動的卻依舊是“如何逃避組織審查”的歪腦筋。
馮某找到鐘某某,再次與其串供,并將20萬元連帶利息4萬余元通過銀行轉賬還給了鐘某某。“這件事情弄得我們兩人都睡不好,這筆20萬元我收下了,利息等過了這個風頭我會還給他。”鐘某某在接受調查時如此供述。
“搞定”鐘某某后,馮某又琢磨起韓某安排旅游的相關費用,約了韓某碰面,將費用以現金的方式還給了他,并囑咐道:“我下面的人出事了,我怕自己也出事,這些旅游費用你就說是在每次旅游結束后10天內支付給你的。”想起還有手機的錢,他又以同樣的方式在幾天后以現金形式給了韓某。
一頓操作下來,馮某的心卻依舊懸著。直到接受審查調查那一刻,他才終于意識到,之前所做的一切皆是徒勞。2019年11月,馮某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立案審查調查,并被采取留置措施;2020年1月,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同年3月,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一個月,并處罰金32萬元。
鮮活的面孔、青春的氣息,生生與令人瞠目的違紀違法事實綁定。現在說起馮某,他曾經的領導和同事都是一聲嘆息、心情沉重。“回想一路過來的每個腳印,那些艱苦和感動、貪婪與悔恨,我掩面而泣。在我洗心革面回歸社會后,將以敬畏法紀之心在新的人生道路上去感恩和回報。”馮某在懺悔書中寫道。
——(本案例摘自《年輕干部廉潔教育案例讀本》)
懂法律更要懂自律
——天津市某區公證處原主任田某案
“80后”的田某,曾是一個很有上進心的人,不到20歲就從職業院校畢業參加了工作,先后在區公證處工作了近8年。通過自身努力,田某在工作期間先后取得了名牌大學法學專業本科學歷,25歲取得了法律職業資格證書。2009年,26歲的田某通過招考進入區公證處工作。田某本該用自己的專業知識守護社會的公平正義,但他卻因為自己的不自律,違紀違法、屢破底線,最終走向了違法犯罪的深淵。
為他人公正,自己內心的尺子卻漸漸失衡
2009年,26歲的田某考入區公證處,逐步成為單位的業務骨干;2011年以后,在他的主持下,區公證處業務快速發展,年收入從30余萬元提高到380余萬元。他的工作能力得到領導和同事的普遍認可,還被評為天津市優秀公證員。就是這樣一名風華正茂,有著大好前途的年輕干部,卻隨著自己對業務的熟悉和權力的增大,逐漸被外界的五光十色迷惑。田某錯誤地認為,自己職務高了、權力大了,各種物質也要跟上,都要與自己的身份相匹配。于是,他開始逛高檔商場,流連于足療店、洗浴中心等休閑場所,從不會喝酒到追求吃喝,進而發展到貪圖享受,穿戴名牌,開高檔轎車。在他身上已經看不出一名領導干部應有的樣子。
田某在懺悔書中寫道:“回想起這兩年,好多之前認識我的人都覺得我變了,變得特別看重錢了。為了錢,去追求業務指標;為了錢,去應酬、喝酒;為了錢,想了好多不正當的辦法。總覺得有了錢就可以穿高檔衣服、就可以買好車……總之,有了錢就有更好的享受。我痛恨為什么沒有把持住自己,為什么會一念之差走錯了路。”
田某面對外界誘惑放松了紀律、法律之弦,小節失守,把法律只看作是工作上用來“說教”的“工具”,而不是衡量自身言行的“尺子”,逐漸放縱了自己的行為,知紀違紀、知法犯法,這成了他的悲劇發生的“導火索”。
心態失衡,收入想怎么發就怎么發
為了填補各種奢侈生活造成的個人資金上的缺口,田某絞盡腦汁,一門心思鉆營單位財務監管漏洞,利用“一把手”的權力,把單位當成自家的“取款機”。經查,2015年至2017年,田某持續性違規公款吃喝,三年期間分40次將外出辦證餐費、宴請業務單位餐費、個人吃喝餐費等,在區公證處公務賬戶違規報銷,合計人民幣2萬余元。
但這些小打小鬧,遠遠不能滿足田某的需求。2012年,他用親屬的身份注冊成立了一家汽車租賃服務中心,并利用職務便利,與這家汽車租賃中心簽訂虛假租車合同,名義上把自己的汽車租給公證處,實際上車卻是他自己使用,同時還在單位領取車補、報銷油費和打車費。2013年至2015年,田某先后以支付汽車租金的名義在該汽車租賃中心開具無真實交易的發票,在區公證處報銷,騙取公款23萬余元。
2015年9月,田某安排其親屬注冊成立了某商行。2015年至2017年,田某先后以采購辦公用品的名義在該商行開具無真實交易的發票,在區公證處報銷,騙取公款21萬余元。區公證處只有七八名工作人員,而在他開具的虛假發票上,卻是連續幾個月采購打印機硒鼓,每次十幾個,簽字筆、膠棒數百個。公證處的工作人員感嘆:要真買這么多,得用到什么年月啊。
可以說,為了把公款裝到自己口袋里,他無所不用其極。2013年至2014年,田某未執行核定的績效工資標準,超額發放績效工資,其本人兩年間超標準領取32萬余元。2014年9月至2016年3月,田某利用職務便利,虛增臨時工工資9萬元,供其個人使用。2015年至2016年,田某多次以為區公證處印刷物品的名義,在某印刷社開具無真實交易的發票,在區公證處報銷,騙取公款22萬余元。
田某在懺悔書中寫道:“因公證體制改革等因素,自身的收入出現大幅度下滑,從而導致心態失衡,錯誤地認為既然自己承擔了職業風險,付出了辛勤勞動,公證收入就應該自由支配,想怎么發就怎么發。”田某在違紀違法道路上越走越遠,已經到了無法停止的程度。
知法懂法更要遵紀守法
“人心似鐵,官法如爐”。僅僅幾年的時間,田某無視紀律法律“底線”,頻頻觸碰“雷區”,利用職務之便謀取私利騙取公款高達90余萬元,而他也受到了紀律和法律的制裁,教訓深刻、令人深省。
田某在懺悔書中寫道:“我從十八歲起就進入了公證行業,這是我步入社會之后從事的第一份職業,也是我這半生以來唯一的事業。我熱愛它,自從我進入公證行業之初,我就在自己的心中默默下定決心要像珍惜自己的生命一樣去珍愛這份職業。而現在我卻給區公證處、給區里造成了無法挽回的危害和損失。對于我熱愛的公證事業(來說),特別現在還是公證體制改革的關鍵時期,我卻給公證事業抹了黑,我無法原諒自己。我出生在一個工人的家庭,父母自從我小的時候就教導我做人要老實本分,誠實守信。如今,父母都已經年過六旬,他們的一生用實際行動做到了他們所說的,而我卻辜負了我的父母,真是大不孝啊!”
“一失足成千古恨”,人生不能重來。田某案最大的特點就是其懂法而不自律。作為公證處主任,他幾乎每天都在接觸法律,但在他看來,法律只是一個個條文,而不是約束自己言行的準則。因此,他才會視黨紀國法為空氣,屢屢破紀破法,做了不該做的事,花了不該花的錢,把自己由法律的守護者,變成了法律的制裁對象。對于年輕干部來說,紀律和法律不僅僅是行為的“高壓線”,一旦觸碰就要受到懲處;同時更是“安全線”,在紀律和法律范圍內可以自由活動,在紀律和法律的保障下可以一帆風順、平安成長。
——(本案例摘自《年輕干部廉潔教育案例讀本》)
警示與評析
“物必先腐,而后蟲生。”年輕干部心理失衡只是表象和催化劑,根源還是黨性不強,理想信念出現偏差,權力觀發生扭曲。一旦忘了為人民服務的宗旨和初心,開始斤斤計較個人的榮辱得失,追求物質上的奢華享受,盲目攀比,勢必做出喪失黨性、違背原則、以權謀私的事情來。
本章案例,充分證明了這一點。雖然他們違紀違法表現各有不同,但究其根本都是沒有擰緊理想信念的總開關,一有風吹草動就容易被誤導,甚至被帶上一條錯誤道路。
“活到老,學到老,改造到老。”年輕干部確立正確的信仰理想既非一時之功,也非一勞永逸,其積極因素與消極因素常常會因不同偶然境遇而相互轉化。堅定的信仰理想必須經受長期反復的思想淬煉、政治歷練、實踐鍛煉、專業訓練鍛造而成。年輕干部在樹立理想信念的過程中,要養成不斷鞏固的習慣,從政治品格、價值追求、精神境界、作風操守等方面,不斷自我檢視、自我反思,進行必要的批評和自我批評,督促自己修身修為,敢于向一切錯誤觀念、腐朽思想作斗爭,朝乾夕惕,久久為功,真正做到內化于心、外化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