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財經1月7日電 據“湖南住建”微信公眾號消息,近日,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制定發布了《湖南省商品房交易風險提示》。廣大購房群眾在購房時務必提高警惕,時刻注意以下11個方面風險,切實維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
一、房地產開發企業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收取購房款、認籌金、定金、預訂款等款項的就是風險。
二、房地產開發企業提供的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銀行和監管賬戶與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公示信息不一致的就是風險。
三、房地產開發企業要求購房者將購房款轉入非商品房預售款專用賬戶的就是風險。
四、開發企業以提供購房優惠為名只簽訂線下合同的就是風險。
五、房地產開發企業以一次性付款、團購費、定金抵購房款等名義明顯低于市場價格銷售商品房的就是風險。
六、房地產開發企業采取返本銷售或變相返本銷售、眾籌買房、以租代售、物業返租、售后包租或變相售后包租等方式銷售商品房的就是風險。
七、擬購商品房涉及抵押、司法查封等他項權利的就是風險。
八、房地產開發企業的廣告宣傳、銷售或中介人員的口頭承諾與商品房買賣合同內容或商品房實際情況不符的就是風險。
九、房地產開發企業或中介機構協助購房人提供虛假證明材料騙取購房資格或者規避限售政策的就是風險。
十、購房者違規使用經營貸、消費貸等金融產品支付購房款的就是風險。
十一、開發企業代收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就是風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