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3年9月下旬,陳公培受十九路軍方面的委托前往延平縣王臺,向正在征戰閩北地區的中央紅軍東方軍方面求和,獲得成功。10月4日,陳公培回到福州向蔣光鼐報告“王臺談判”的詳細經過。據蔣光鼐回憶,“我們將這個消息電告香港陳銘樞,他十分高興,來電希望我們再直接派代表到江西瑞金去會見中共紅軍領導人,他隨即也由香港回到福州”。
10月6日,陳銘樞搭輪秘密離港赴閩。9日,陳銘樞、蔣光鼐、蔡廷鍇在福州密商。他們一致認為,從“王臺談判”的情形來判斷,紅軍有意與十九路軍建立某種程度的合作,決定采納彭德懷提出的建議,派徐名鴻為“福建省政府及十九路軍全權代表”,在陳公培的陪同下,立即赴瑞金與蘇維埃政府或紅軍代表商談合作事宜。
一
徐名鴻,1897年出生,廣東省豐順縣人,1919年畢業于北京高等師范學校(北京師范大學前身)國文部,并留校任教。他擁護國民革命和孫中山的三大政策,毅然南下廣州,投筆從戎,經國民革命軍第四軍軍長李濟深安排,先后任該軍第十師政治部秘書、主任和第十一軍政治部主任。他的卓越才華和工作表現,深得在同一支部隊中的陳銘樞、蔣光鼐、蔡廷鍇的賞識,尤其與蔡廷鍇建立了較為深厚的友誼。這是他此次被選派承擔重任的重要原因。
除此之外,陳銘樞等人派他承擔此次重任還有三個主要原因。
一是,1927年初春,徐名鴻由第四軍黨代表廖乾吾介紹,秘密加入中國共產黨;嗣后參加南昌起義,并隨第十一軍南下潮汕,在“七日紅”期間擔任過潮梅海關秘書長,后因與黨組織失去聯系而脫黨。陳銘樞等人認為,徐名鴻曾是中共黨員,“和中共可能聯絡便利些”。
二是,十九路軍調駐江西時,徐名鴻接受陳銘樞等人的邀請,到新組建的第七十八師任師部秘書,后升任十九路軍總指揮部秘書長。陳銘樞等人認為,徐名鴻“當時所擔任的職務也較合條件”作為十九路軍方面的全權代表。
三是,十九路軍調駐福建后,成立由蔡廷鍇直接領導的閩西善后委員會,徐名鴻先后兼任閩西善后委員會永定縣分會駐坎市辦事處主任、永定縣分會主席和閩西善后處永定縣分處處長,后改為兼任閩西善后處政務主任,坐鎮龍巖主持該處日常工作。陳銘樞等人認為,徐名鴻既可以“就近前往”瑞金,又便于保密。
當時,陳公培正患惡性瘧疾,躺在床上難以行動。陳銘樞急著與“蘇方”商談,等了四五天,就強行拉上病情稍緩的陳公培飛往漳州。據陳公培回憶,“當天就住在漳州,我的瘧病又發作起來,第二天仍然不行”。陳銘樞遂先飛往龍巖,向徐名鴻面授福州密議的任務,并交給他蔣光鼐、蔡廷鍇致朱德、毛澤東的密信,而后經廈門搭輪秘密返回香港。
陳公培在漳州“準備了一些撲瘧母星等治惡性瘧病的藥,比較遲一些時候方才坐汽車去龍巖”。在龍巖“休息一兩天治療了一下……等徐名鴻工作料理好,我的瘧疾也居然好了一些,所以說到出發”。
二
10月18日,徐名鴻、陳公培從龍巖出發,當晚到達上杭縣蛟洋,得到傅柏翠的熱情款待。
傅柏翠,1896年出生,上杭縣蛟洋人,1927年加入中國共產黨,翌年發動蛟洋農民武裝暴動;1929年朱德、毛澤東率領紅四軍入閩時任該軍第四縱隊司令,翌年紅四軍轉戰江西則滯留家鄉未隨行。后與中共閩西特委從意見分歧到爭論公開化,被開除黨籍。
十九路軍入閩時,傅柏翠任上杭、龍巖、連城三縣邊界保安總隊隊長,此時任閩西善后處上杭縣分處處長兼由龍巖、永定、上杭、連城、長汀五縣邊界臨時劃為“閩西特區”的主席。
據陳公培回憶,“傅(柏翠)是贊成雙方相當無事,對于前途好像也不如何樂觀,也不如何否定。他對毛主席似乎還頗為懷念。我們和他在傍晚時散步田間,他指著一處單單獨獨廟式亭閣(這是閩西一種特殊建筑)告訴我們說,毛主席曾住在那里并召集談話”。為了“便于通過兩方交界的地點,并且能直接達瑞金”,傅柏翠替他們“找一熟悉前進道路的農民帶一下路”。
10月19日傍晚,徐名鴻一行三人進入閩西蘇區邊界的連城新泉。他們到鄉蘇維埃政府,“簡單地說明了來意”,并通過紅色郵局,“寫了封信到瑞金,寄負責同志”。他們在紅色郵局窗口看見一份通告,“說明凡寄與中央蘇區主要負責同志的信是免檢的,因此我所寫的信大概鄉蘇維埃的同志都沒有看,從而對于我們此行的情況,總有些不大了然”。
第二天,吃過“閩西流行的草袋包的蒸谷米飯”后,“鄉蘇維埃就派了昨天村口最初遇見的那位青年武裝同志和另一位同樣的武裝人員和我們一同走上去瑞金的路”。
一行五人經長汀河田,于21日傍晚抵達長汀縣城。在新泉鄉蘇維埃政府派出武裝護送的兩個青年安排下,住進水東街一家客店。由于幾天來跋山涉水相當疲憊,他們“飯飽以后,自然是趕緊洗腳睡覺”,“正是伸足甜眠昏然的時候,有幾位工作同志直入臥房,說是奉命要我們搬到招待的地方去。其實我們睡在樓上大房間的大床上,滿覺清潔安適、睡夢正甜,哪里也不想去。無奈工作同志說:瑞金負責同志接到我們從邊境發寄的信,即有急信送長汀,命沿途招待,無論如何一定要我們搬到指定的招待處所。當然,結果是在工作同志的熱情幫助下連夜遷移”。
三
原來,瑞金方面收到徐名鴻等人在新泉寄出的信后,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臨時中央政府國家政治保衛局執行部部長李克農奉命打電話給福建省蘇維埃政府政治保衛局局長吳蘭圃,說:“十九路軍來了兩名便衣,是從龍巖經新泉來的,已經到達汀州,要立即派人去查,查到后要客氣接待,送到我們自己辦的旅館住,并要熱情地接待他們。”吳蘭圃就把這項任務交給了特務班的吳振英和闕樹堂去執行。
據吳振英回憶,“我們兩人很快就在汀州水東街的一個小客店查到了他們,此時,他們正準備睡覺的時候,就請他們到我們的旅館,住下了。實際上是臨時準備的地方,在省蘇維埃政府附近一條大街上一個比較像樣的商店樓上”,“吳蘭圃局長認為這個地方面臨大街上,不安全、不保密,決定搬到汀州水東街銀行(國家銀行福建省分行),銀行是一幢三層的小洋樓,他們住三樓。此間,我們天天與他們在一起,既負責招待,又負責保衛”。
此時,“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臨時中央政府及工農紅軍全權代表”潘漢年已奉命來到長汀,即與徐名鴻在其下榻處進行談判。
潘漢年,1906年出生,江蘇省宜興縣人,1925年加入中國共產黨,1931年5月調任中共中央特科情報科科長,1933年5月因與他有工作聯系的潘梓年、丁玲被捕,奉命即刻撤往中央蘇區,任蘇區中央局宣傳部副部長兼贛南省委宣傳部部長、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臨時中央政府教育人民委員部委員。
“蘇方”派潘漢年為談判的全權代表,不僅因為他才干超群,從事統戰和隱蔽工作成績顯著,還因為他在十九路軍一·二八淞滬抗戰期間,曾經代表中共方面與十九路軍代表徐名鴻進行過一次有關合作抗日的談判,雙方彼此已經認識。
據潘漢年回憶,“蘇維埃政府責成我作為蘇維埃政府的全權代表到汀州同十九路軍的兩位代表談判,這兩位代表表達了同我們進行認真談判的十分真誠的愿望”。談判期間,徐名鴻提出要前往瑞金,將蔣光鼐、蔡廷鍇的密信面交朱德、毛澤東。潘漢年立即致電請示毛澤東,得到答復:“讓他們來。”由此,潘漢年與徐名鴻的談判場所也相應地搬到瑞金去。
四
據陳公培回憶,動身前往瑞金的那天早上,“早起不久,自然是豐富的早餐,由張鼎丞同志(時任福建省蘇維埃政府主席)招待。出乎意料的是,我碰到了自‘廣暴’(即廣州起義)前在香港見過的、即未再見之阮嘯仙同志(剛剛撤離上海,通過地下交通線經汕頭、潮安、大浦抵達長汀)。在早飯前后談話間,知道張鼎丞同志患惡性瘧疾。我就將我自己沿途所準備、而已可不再用的撲瘧母星全部轉贈”。
徐名鴻等人吃過早飯,立即動身,“從長汀到瑞金,可謂只有一山之隔,加上長汀負責同志已經為我們準備了馬匹,雖然沿途仍然要翻幾座汀江和贛江分水嶺,大體上已經輕松得多。我們早餐后出發,大概已是上午八九點鐘。一直到過了分水嶺,望見瑞金平原,已是下午五六點鐘左右,由此快馬加鞭到瑞金,已是掌燈時刻”。
據吳振英回憶,在國家銀行福建省分行“住了幾天之后,中央打電話給省(政治)保衛局局長吳蘭圃,要我們護送他們到瑞金去,于是我就與闕樹堂一起把他們送到瑞金交給國家(政治)保衛局特務隊,交接完就返回了汀州”。
徐名鴻抵達瑞金,被告知朱德在外地,他就將蔣光鼐、蔡廷鍇的密信親手遞交給毛澤東。潘漢年回憶說:“毛澤東同志為他們舉行了正式宴會。宴會上,毛澤東同志發表了講話,闡明了以前公布過的統一戰線的基本方針。兩位代表聽到毛澤東同志的講話后深受感動,以至不知說什么好。讓他們發言時他們說:‘我們以為,毛是半土匪半游擊隊的頭領,我們絕沒有想到,他竟是這樣一位睿智的政治家。’”
據陳公培回憶,在瑞金期間,“曾由林老(即時任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臨時中央政府國民經濟人民委員部部長兼財政人民委員部部長的林伯渠)約徐(名鴻)在一合作社吃過一次飯,由潘漢年和我作陪,談過一次”。
幾天來,潘漢年到徐名鴻、陳公培住宿處與他們進行談判。據潘漢年回憶,“詳細談了在反對日本帝國主義和蔣介石的斗爭中實行統一戰線的具體條件。談判時這兩位代表沒有提出任何原則性的異議。于是決定,我們要簽訂某種正式協定”,“在協定中我們提出了釋放全部囚犯,保證言論、出版、集會等自由的要求。下一個問題是關于我軍與十九路軍之間的中立地帶問題,在這個問題上出現了爭議”,“當十九路軍一位代表給蔡廷鍇將軍發去電報敘述了我們的協議草案后,他得到的答復出乎我們的預料。蔡廷鍇作出指示:‘接受蘇維埃政府的全部條件,因為我們的目的是,不管怎么樣都要簽訂協議。’于是我們同這兩位代表簽訂了初步協議”。
五
10月26日,潘漢年(化名潘健行)與徐名鴻在瑞金草簽了《反日反蔣的初步協定》,當中指出“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臨時中央政府及工農紅軍與福建省政府及十九路軍,雙方為挽救中國民族之危亡,反對帝國主義殖民地化中國之陰謀,并實現蘇維埃政府及紅軍屢次宣言,準備進行反日反蔣的軍事同盟”并因此訂立初步協定。
這是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臨時中央政府及紅軍發表“共同抗日三條件”宣言后,并在雙方“王臺談判”獲得一系列共識的基礎上,通過與國內反蔣抗日的地方實力派進行正式談判,草簽的第一份也是全國全面抗戰爆發之前唯一的一份形式比較規范、內容比較完善的,涉及政治、軍事、經濟、外交、法律等方面的協定。雙方在協定中互有要求、互有讓步,其中最大的讓步莫過于相互承認對方的合法存在。
草簽《反日反蔣的初步協定》,標志著雙方建立起對等、友好的初步合作關系,并都愿意進一步鞏固、加深、拓展這種關系。它不僅為十九路軍方面即將聯合國內外反蔣抗日勢力發動“福建事變”提供了必要的條件,也為中央革命根據地第五次反“圍剿”提供了有利的條件,還為中國共產黨以后開展最廣泛的統一戰線提供了范例或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