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住建部發布《國務院關于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稱自2021年7月1日起,各地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將停止受理房地產開發企業三級、四級資質的核定申請和暫定資質備案申請。2021年7月1日前已受理的,仍按原條件進行審批或備案。
并表示,我部正在修訂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管理規定。自2021年7月1日至新的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實施之日止,房地產開發企業三級、四級、暫定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的,有效期統一延長至新的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實施之日,資質證書無需換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