儀隴縣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
關于加強冷鏈食品集中監管的通告
為進一步加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阻斷新冠病毒通過冷鏈食品傳播的途徑,有效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根據省、市疫情防控文件精神和儀隴縣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關于印發<儀隴縣冷鏈食品集中監管倉工作方案>的通知》規定(儀疫指〔2020〕53號),現就加強冷鏈食品集中監管有關要求通告如下:
一、在縣域內各高速路收費站出口已經設立冷鏈食品運輸聯合檢查站,所有進口冷鏈食品運輸車輛和司乘人員務必自覺接受檢查,主動出示七天內的本人核酸檢測陰性報告、疫苗接種憑證、天府健康通綠碼,不得承運無道路運輸證、海關檢驗檢疫證明、消毒證明和核酸檢測報告的進口冷鏈食品。
二、凡進入儀隴境內的進口冷鏈食品,實行落地必檢。必須進入儀隴縣冷鏈食品集中監管倉(以下簡稱“集中監管倉”),接受核酸檢測、全面消毒、查驗票證和賦碼出倉,未入倉處理的,不得在我縣境內運輸、銷售或加工食用。
三、各生產經營者在采購進口冷鏈食品前應主動通過“儀隴市監”微信公眾號“冷鏈溯源”進行預約申報,待審核通過后方可組織采購、持預約短信申請入倉。未提前預約申報的,不得要求搶時占位、提前入倉。
四、進入集中監管倉的進口冷鏈食品,經消毒、核酸檢測合格,取得出倉確認書和追溯“二維碼”后,憑提貨通知在規定時限內整批出倉,延期提貨的需支付相關費用。
五、從事冷鏈食品運輸、儲存、銷售、加工的生產經營者應加強人員出入管理和健康監測,直接接觸冷鏈食品的從業人員應每周進行核酸檢測、全員接種新冠疫苗。
六、各企業庫長應認真落實疫情防控第一責任人責任,按照疫情防控有關要求,做好人員防護、內包裝和環境消毒等,并在最小包裝上粘貼溯源二維碼后方可上市銷售。
七、縣內冷鏈食品生產經營者對本通告發布之前的存量冷鏈食品,必須如實及時報告縣市監局,經縣疾控中心核酸抽檢合格,由集中監管倉出具合格證明后方可銷售。
八、嚴禁購進無標簽標識、無中文標識的進口冷鏈食品,嚴禁購進無核酸檢測陰性報告、無消毒證明、無海關檢驗檢疫證明(海關通關單)的進口冷鏈食品,嚴禁購進、儲存無資質文件、無合格證明等票證不齊的進口冷鏈食品,嚴禁從未在“川冷鏈”平臺注冊備案的供應商購進進口冷鏈食品,嚴禁運銷走私冷鏈食品,嚴禁客車、非冷鏈貨車、快遞物流承運進口冷鏈食品。違者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等法律法規嚴肅查處,并納入征信系統。
九、廣大市民應增強自我防范意識,購買進口冷鏈食品時請認清出倉證明和追溯“二維碼”,同時避免直接裸手接觸,不購買、不食用來歷不明、無相關證明的進口冷鏈食品,發現違法購進、運輸、生產經營進口冷鏈食品的,歡迎撥打12315、110舉報。
十、國內冷鏈食品參照進口冷鏈食品集中監管辦法執行。
集中監管倉設在儀隴縣新政鎮河西工業園區旺平物流園區內,聯系電話:18990773636。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儀隴縣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
2021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