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發展改革委等9部門聯合發布《關于進一步完善院前醫療急救服務的指導意見》明確,到2025年,建成與我國社會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政府主導、覆蓋城鄉、運行高效、服務優質的省、地市、縣三級院前醫療急救服務體系。
《意見》指出,到2025年,地市級以上城市和有條件的縣及縣級市設置急救中心或急救站。合理布局院前醫療急救網絡,城市地區服務半徑不超過5公里,農村地區服務半徑10公里~20公里。以地級市為單位,按照每3萬人口配置1輛救護車;以縣域為單位,根據縣域人口的300%估算人口基數,按照每3萬人口1輛的標準配備救護車。全國“120”急救電話開通率達到100%;“120”呼救電話10秒內接聽比例達到95%,3分鐘出車率達到95%;危急重癥現場醫療監護或搶救措施實施率達到98%。地市級以上急救中心設立統一指揮調度信息化平臺,與本級區域健康信息平臺、二級以上綜合醫院信息系統實現數據共享。
《意見》要求,城市地區不斷完善以急救中心為主體,二級以上醫院為支撐的城市院前醫療急救網絡。有條件的地區要積極開展航空醫療救護。推動院前醫療急救網絡與院內急診有效銜接,有條件的地區可建設院前醫療急救機構和胸痛中心、卒中中心等的實時交互智能平臺。
《意見》鼓勵各地推動急救中心(站)與醫療機構建立合作,探索建立院前急救醫師轉崗機制。規范院前醫療急救收費項目,核算服務成本,與財政補助相銜接,制定和動態調整醫療服務價格,回收部分成本,保障院前醫療急救機構運行,引導公眾合理急救需求。同時,將符合條件的院前醫療服務收費項目納入醫保支付范圍。(首席記者姚常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