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民政部、全國婦聯近日聯合印發了《關于加強新時代婚姻家庭輔導教育工作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探索開展婚前輔導,建立地方領導、社會名人頒證制度等舉措。尤其引人矚目的是,《意見》要求“提升結婚頒證服務水平,縣級以上婚姻登記機關至少設立一個獨立的頒證大廳,探索將頒證儀式引入結婚登記流程并實現頒證常態化,通過引導婚姻當事人宣讀結婚誓言、領取結婚證,在莊重神圣的儀式中宣告婚姻締結,讓當事人感悟銘記婚姻家庭蘊含的責任擔當”。
許多網民對于這一婚姻登記“新政”,不乏疑惑之言,有人認為這是“簡單問題復雜化”,有個婚禮也就夠了。不過,在我看來,推行這樣的頒證儀式,還有很有必要的。婚姻不是一件速成品,對婚姻的任何一方而言,結婚都是一件神圣的事情。而結婚的標志,就是領取結婚證。對于兩個新人來說,經歷了這個特定的階段,在法律上意味著婚姻關系的締結,夫妻“相互扶養”等權利義務關系的確定,在生活上則意味著兩個成年人的正式“社會化”,他們將以一種共同而牢固的身份出現在大家面前,而兩個家庭的軌跡也會因為這個小小的舉動,從各不相干到相互交匯,甚至融為一體。由此看來,婚姻登記不是小事,其中儀式感的流程還真有必要。
看似繁瑣的儀式,其實并不是無用的花瓶。從本質來講,儀式是“標注特定關系的烙鐵”,也是一種公開的文化宣示和精神灌注。回看人類歷史,儀式的產生既是偶然的,更是必然的,首先是人與人在長期的交往活動中,漸漸地產生了一些約定俗成的習慣,久而久之演變為人與人交際的規范,當這些交往習慣以文字的形式被記錄,并同時被人們自覺地遵守,就逐漸變成了交際交往的儀式。推動婚姻登記“儀式化”,引導宣讀結婚誓言、領取結婚證,莊重而神圣的儀式,將賦予婚姻以別樣的厚重感,讓新人更加敬重婚姻、更加敬重對方,如此更有利于家庭婚姻關系的鞏固和發展。
當然,婚姻登記“儀式化”,也不是一項簡單的工程。按照《意見》要求,縣級以上婚姻登記機關至少設立一個獨立的頒證大廳,這個頒證大廳的建設資金從哪里開支,建設標準如何,環境布設是否統一,究竟多少頒證大廳才能夠滿足結婚新人們的需要,恐怕都需要經過嚴格的論證和決定。不僅如此,將頒證儀式引入結婚登記流程并實現頒證常態化,這個頒證儀式具體包括哪些必要環節,結婚誓言包括哪些內容,又由誰來主導頒證儀式,是工作人員義務承擔,還是外包企業來商業經營,也都不是區區一句話的事兒,需要出臺配套性的制度規定,讓婚姻登記變得“嚴謹”與“科學”起來。
時代在變化,婚姻家庭在變化,結婚過程也不妨多來點創新。這份《意見》不僅探索開展結婚登記“儀式化”,還提出婚前輔導,建立地方領導、社會名人頒證制度等舉措,讓人感受到了創新服務公眾的誠意,有助于“滋養”健康文明、簡約適度的婚俗文化。期待隨著《意見》等新政策的推出,相關的配套制度不斷健全完備,婚姻登記變得讓人“耳目一新”,帶給新人和公眾更多的驚喜與向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