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互聯網法院一審宣判認定,在微信讀書中,微信好友之間的讀書信息默認開放,構成對原告個人信息權益的侵害。應用軟件過度收集個人信息的侵權行為屢禁不止。此外,工信部日前公布了2020年第二批侵害用戶權益的App名單,在被點名的15個App中,有13個涉及個人信息過度收集。
網民認為,監管需要平衡數據合理使用與保護隱私權的問題,既要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也要確保App開發者能夠有效利用他們提供服務過程中采集的數據,讓這些數據發揮更大的作用。因此,解決互聯網平臺過度收集個人信息等問題,需要運用新型監管方式和監管技術。
“目前市場上的App數量越來越多,同時存在魚龍混雜的現象,違規越權的App比比皆是。”網民“Lemon”說。
網民“正大”表示,遏制App過度索權現象,首先須從源頭治理。App應用上架之前,就應得到監測。尤其是,提供App下載的平臺要切實履行好職責,杜絕問題App上架,維護用戶權益。還有網民表示,數據隱私與信息安全,要著重關注與適時調整業務,以滿足合規需求,運營者應提前布局專業人才與服務的引入,積極配合監管、尋求長遠發展。
網民指出,個人信息兼具個人利益和公共利益,監管部門應該平衡用戶的個人信息權益以及企業的創新發展。網民“鄭寧”建議,除了互聯網平臺加強事前審核,建立健全投訴舉報制度,并加大對違法違規App的懲處力度,還應運用信用記錄監管等新型監管方式,運用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技術進行監管。(記者 劉超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