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記者從工業和信息化部官網獲悉,為更好適應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需要,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關于修改《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管理規定》的決定,降低了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準入門檻。
主要修改內容有三方面一是刪除申請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準入有關“設計開發能力”的要求;二是將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停止生產的時間由12個月調整為24個月;三是刪除有關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申請準入的過渡期臨時條款。
據悉,《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修改〈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管理規定〉的決定》已經在2020年7月14日工業和信息化部第16次部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