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記者從市生態環境局了解到,本著堅持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兩手抓、兩手硬”原則,該局研究制定了關于做好企業復工復產的六項環保管理措施,切實保障疫情防控期間復工復產企業各項環保工作落實到位,確保環境安全。
首先,針對疫情防控急需的醫療衛生、醫用物資生產等項目,建立審批“綠色通道”,在確保達標排放的基礎上,可先開工后補辦。其次,對能源供應和生活必需品生產等涉及國計民生的重大項目,堅持“簡化辦、快捷辦、少接觸”的原則,按要求實行網上申報、預約辦理、線上辦結,對確需技術評審的采取專家函審和網絡視頻會審等方式開展。
對醫療機構(含為應對疫情建立的臨時集中收治醫院)應急增加CT、車載CT、移動DR等X射線影像設備,在保障使用場所滿足輻射安全和防護相關標準要求的前提下,豁免辦理環境影響評價和輻射安全許可手續,疫情結束后仍需繼續使用的,按規定補辦相關手續。
對新建醫療廢物處置主體設施及其配套污染治理設施,經轄區生態環境局現場核實達到運營條件的,可用于開展應急處置,疫情結束后再核發危險廢物經營許可。對經現場核查存在問題需要整改,但環境風險較小的,采取遠程視頻督促整改。疫情防控期間,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到期且正常運行,但尚未開展現場核查的,到期后自動延續經營許可。
“對于當前已復工企業,我們還將積極主動對其進行環保風險防范。”市生態環境局相關負責人說,通過及時掌握企業復工復產報備情況,他們將指導企業開展環保設施自查、風險隱患排查,幫助重點行業企業及時整治隱患,全面確保環境安全。
針對疫情防控期間生活污水處理,市生態環境局還將指導城鄉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運維單位,加強疫情防控期間消毒余氯濃度高、復工期水量激增等情況的保達標、防沖擊應急準備;強化對醫療污水、生活污水排放監督管理,保障生活污水穩定達標排放。(記者 馮方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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