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號)
為堅決打贏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阻擊戰,有效鏟除病毒傳染源,阻斷傳播途徑,防止疫情擴散和蔓延,確保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公共環境衛生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四川省愛國衛生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現就開展愛國衛生行動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愛國衛生人人參與,疫情防控人人有責,健康生活人人共享。廣大居民要增強自我保護意識和愛護環境意識,樹立正確防控觀念,規范個人行為,共同提高防疫能力。
二、 實施重點場所重點區域環境衛生整治行動。 加強對集貿市場、機場、車站、商場等人員聚集重點場所,以及背街小巷、城鄉接合部、老舊居民區等重點部位環境衛生治理,大力改善城鄉環境衛生狀況,有效治理臟、亂、差現象。
三、認真做好衛生消毒工作。公共交通工具要定期進行消毒,并貼上消毒標志,注明消毒時間。集貿市場、超市、藥店、機場、車站、學校、機關、企事業單位、食堂、集體宿舍、建筑工地以及居民區等,要對公眾經常接觸的部位和使用的器具(如樓梯、樓道、扶手、門把手、電梯間、衛生間、水龍頭等)定期進行消毒。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確診病例或疑似病例污染過的場所,須立即進行消毒處理。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疫情防控期間暫停使用。
四、強化市場管理和環境治理。規范各類集貿市場秩序,加強檔口管理,清除積存垃圾,加強市場內公廁、水池等基礎設施的清掃保潔、消毒,做到通風良好。規范水產售賣行為。
五、 開展群眾性環境衛生清潔行動。完善居民小區、單位環境衛生保潔制度,確保每天有人負責衛生清掃和保潔。各社區(村)、各單位要及時清理堆積雜物、陳舊垃圾等,鏟除鼠類隱蔽和棲息場所,采取藥物消殺等方式,消滅蟑螂和越冬蚊蠅,開展垃圾收集點預防性消毒,消除衛生死角,阻斷疾病傳播途徑,確保室內外環境干凈整潔。
南充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
2020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