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號)
為有效防止和遏制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擴散和蔓延,保護廣大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正常市場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實際,現就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防控期間防疫用品及生活必需品價格監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嚴禁價格違法行為。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囤積市場供應緊張的防疫用品及生活必需品,哄抬物價,串通漲價以及其他違反價格法律法規的行為。
二、誠信經營。廣大經營者要切實履行社會責任、恪守商業道德,依法誠信經營,積極組織貨源保障供應,保持市場價格基本平穩。
三、行業自律。各相關行業協會或其他社會組織要積極引導經營者合法經營,共同維護市場價格秩序,不得組織經營者壟斷、操縱市場價格。
四、嚴格監管。對于在疫情防控期間無視價格法律法規,哄抬物價、串通漲價等價格違法行為,市場監管部門將依法從嚴從重從快查處,及時曝光典型案例。情節嚴重的,將依法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五、社會監督。社會各界發現囤積居奇、哄抬物價、串通漲價或其它價格違法行為的,及時撥打12315投訴舉報電話。
南充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
2020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