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成都9月18日電 (任重)9月17日,四川省醫療保障局通報6起欺詐騙取醫保基金典型案例。
一、巴中市平昌縣光明醫院利用虛假住院等手段騙取醫保基金案
經查,平昌縣光明醫院2013年1月至2018年6月期間,盜用參保人身份信息和醫保信息辦理虛假住院,虛構住院費用,騙取醫療保險基金86.66萬元。偽造相關住院手續498次,其中虛構一參保人住院信息達7次,致該參保人購買的商業健康意外保險被保險公司拒絕賠付。
醫保部門依據《巴中市基本醫療定點醫療機構服務協議》第六十六條(三)款3、5、6項的規定,解除與光明醫院醫保服務協議,取消其醫保定點資格,追回醫保基金86.66萬元;平昌縣光明醫院原院長胡某、副院長孫某及該醫院工作人員劉某某、王某等9人以詐騙罪被追究刑事責任,原院長胡某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并處醫院罰金3萬元。
二、綿陽市正和祥藥業連鎖有限公司南河路一店利用為非定點藥店提供結算業務等手段騙取醫保基金案
經查,綿陽正和祥藥業連鎖有限公司南河路一店2018年以來,為5家未定點或違規暫停醫保結算的藥店提供結算業務,涉及金額7.92萬元;同時利用參保人員慢性特殊病醫保待遇,采取串換藥品、大額刷卡等手段套取醫保基金,供參保人后期消費,涉及金額6.25萬元。
醫保部門根據《綿陽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慢性病定點零售藥店服務協議》第九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解除與綿陽市正和祥藥業連鎖有限公司南河路一店的服務協議,取消其醫保定點資格,追回醫保基金并處5倍違約金,共計84.99萬元。涉嫌犯罪行為已移送公安機關進一步偵查。
三、樂山駁骨堂骨科醫院利用串換診療項目等手段騙取醫保基金案
經查,樂山駁骨堂骨科醫院2017年1月至2018年8月期間,采取違反物價規定收費、串換診療項目、多記虛記費用、本院職工虛假住院以及將不符合入院指征的參保人員收治入院等方式套(騙)取醫保基金,共涉及金額95.32萬元。醫院違規從事妊娠手術、違規自制院內制劑供病人使用等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實施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的相關規定。
醫保部門根據《樂山市市中區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服務協議》第五十四、五十五、五十六條規定,暫停樂山駁骨堂骨科醫院醫保服務協議,暫停醫師李某、周某某醫保服務資格6個月,追回醫保基金95.32萬元,并處違約金179.51萬元,衛生行政部門、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部門根據相關條款分別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10.95萬元、行政罰款47萬元的處罰。公安機關對法人代表彭某某依法實施逮捕,目前該案件公安機關正在偵查之中。
四、眉山市彭山區鳳鳴鎮平樂社區第二衛生站利用陰陽處方等手段騙取醫保基金案
經查,眉山市彭山區鳳鳴鎮平樂社區第二衛生站采取串換藥品和診療項目、陰陽處方、將應由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記入醫療保障基金支付范圍等方式騙取醫保基金,涉及金額48.56萬元。
醫保部門根據《2018年眉山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服務協議》第二章第二十一條、第七章第六十七條、第六十八條約定條款,解除與眉山市彭山區鳳鳴鎮平樂社區第二衛生站定點醫療機構醫保服務協議,追回醫保基金48.56萬元。
五、涼山會東華都醫院、進達醫院、會理華南醫院利用虛假檢驗報告等手段騙取醫保基金案
經四川省醫保局飛行檢查,2018年5月至2019年5月期間,涼山州會東華都醫院、會東進達醫院和會理華南醫院(3家醫院系同一法人)采取掛床住院、長期出具虛假檢查報告、重復收費等方式騙取醫保基金,涉及金額82.27萬元。同時存在非法行醫等違規行為。
醫保部門根據《涼山州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協議》第七章第六十二條、第八章第六十七條的規定,解除會東華都醫院和會理華南醫院醫保服務協議,暫停會東進達醫院醫保服務協議三個月,追回醫保基金82.27萬元,并處違約金111.02萬元;衛生行政部門對非法行醫等違反衛生法律法規的行為給予警告、處51萬元行政罰款、暫停醫師執業及限期整改的行政處罰;會理華南醫院涉嫌違法犯罪,已移送公安機關進一步偵查處理。
六、廣元旺蒼縣居民趙XX等十人利用假發票等手段騙取醫保基金案
經查,2013年至2017年期間,趙XX伙同程XX等四人利用李X等25位參保人員的醫保待遇,偽造異地住院虛假病歷、費用清單、住院發票等資料,在廣元市本級及利州區、旺蒼縣、青川縣、朝天區等醫保部門報銷住院費用,涉嫌騙取醫保基金43筆,總金額達216.48萬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趙XX等四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虛構住院事實、偽造住院發票的方式,騙取醫保基金,數額巨大;被告人李X等六人,明知他人采用虛構住院事實、偽造住院發票的方式騙取醫保基金,依然為其提供醫保卡、銀行卡等作案工具,數額較大。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之的規定,追究十被告人的刑事責任并退賠贓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