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日,省紀委監委公開曝光6起扶貧領域違紀問題典型案例。具體案例如下:
中江縣集鳳鎮高屋村黨支部原書記黃光太虛報冒領補助款等問題。2011年,黃光太個人貸款2萬元以22戶芍藥種植戶的名義購買特色農業保險,2012年至2015年,黃光太通過虛報5戶種植戶芍藥受損面積,獲取保險賠償款共計5.65萬元,其中4.21萬元用于集體開支,1.44萬元由黃光太據為己有,用于個人開支;2014年,黃光太偽造資料以17戶村民的名義虛報“現代農業產業基地強縣以獎代補”項目(白芍種植)面積127.95畝,騙取補助款1.92萬元,其中0.74萬元用于集體開支,1.18萬元由黃光太據為己有,用于個人開支;2011年至2017年,黃光太在低保審定中違規操作,將不符合低保政策的人員納入低保,套取低保資金7.26萬余元,用于支付村民在環境整治等工作中的誤工報酬。2018年12月,黃光太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違紀款已全部收繳。
大英縣蓬萊鎮寸塘口村黨支部原書記秦殿明克扣群眾耕地地力補貼等問題。2008年,秦殿明利用職務之便,將村民陳某、楊某等4戶的耕地地力補貼轉至自己名下,補貼資金到賬后再由其二次發放,截至2017年,秦殿明克扣其中兩戶耕地地力補貼資金共計0.41萬余元,用于個人開支;2009年至2018年,秦殿明利用職務便利,采取虛增人員的方式,套取移民后期扶持補助資金共計4.2萬余元,其中個人分得3.93萬余元,其姐夫楊某某分得0.27萬元;2015年1月,秦殿明父親去世(生前享受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補助金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秦殿明未將該情況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并在2017年填寫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注銷登記表時,將其父親死亡時間改為2016年8月,套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補助金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共計0.35萬余元,用于個人開支。2018年12月,秦殿明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其涉嫌貪污犯罪的調查結果及涉案財物已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儀隴縣回春鎮黨委副書記、鎮長羅鋒套取樹苗采購款的問題。2016年12月,回春鎮決定利用貧困村產業扶持資金購買樹苗為貧困村發展產業。羅鋒授意時任回春鎮財政所所長歐某某(已另案處理)提前聯系供貨商商量套取資金事宜,按每株樹苗單價虛增5-6元,與樹苗供應商李某某簽訂樹苗購買合同,在總價款40.91萬元中套取資金24.8萬元,因擔心巡察組入駐后事情敗露,未將錢款私分,并予以整改。此外,羅鋒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2019年1月,羅鋒受到留黨察看二年處分和政務撤職處分。
宜賓市敘州區李場鎮民政辦原主任劉宗云利用職務之便騙取財政補貼資金的問題。2010年8月至2017年12月,劉宗云利用職務之便,在李場鎮有優撫對象死亡后,個人墊資先與優撫對象親屬結算死亡撫恤金,以此取得優撫對象的存折,再通過遲報優撫對象死亡時間的手段騙取優撫金、門診補貼、高齡補貼等財政資金共計81.12萬元,用于個人開支。2018年12月,劉宗云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和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貪污犯罪的調查結果及涉案財物已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爐霍縣宜木鄉政府工作人員益西利用職務之便貪污草補資金的問題。2015年至2017年,爐霍縣農牧科技局以現金方式將當年草補資金下發至全縣各鄉鎮,再由鄉鎮向各戶村民發放。宜木鄉草補資金保管和發放由益西負責,其利用管理草補資金銀行卡的便利,通過ATM機以轉賬和提現的方式多次多筆提取村民草補資金據為己有,共計11.59萬元,用于個人開支。2018年12月,益西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和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職務犯罪的調查結果及涉案財物已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木里縣牦牛坪鄉黨委副書記、鄉長馬佐所侵占水堰項目款等問題。2016年5月,木里縣牦牛坪鄉泥珠村保保組實施水堰項目建設,馬佐所在采購物資過程中采取虛增膠管、水泥用量等手段套取項目資金2.69萬元,并將其中的0.81萬元據為己有,用于個人開支。此外,馬佐所在牦牛坪鄉任職期間,未認真履行職責,對涉及群眾生產、生活等切身利益的自然災害款、救災救濟款、殘疾人生活補助等資金不按政策和有關規定及時發放,導致牦牛坪鄉滯留民政資金110.63萬余元。2018年12月,馬佐所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和政務記大過處分。違紀所得已全部收繳。(記者 陳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