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軍人保障法即將實施,一系列關于退役軍人保障的問題將有法可依
持退役軍人優待證可享公交旅游優待
退役軍人保障法即將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一系列關于退役軍人保障的問題將有法可依。參戰退役軍人將得到什么特別優待?退役軍人如何逐月領取退役金?退役軍人事務部昨天就部分焦點問題作出官方解讀。
昨日,退役軍人事務部舉行退役軍人保障法新聞通氣會。該部相關部門圍繞退役軍人保障法的實施,介紹了在退役軍人移交接收、退役安置、教育培訓、就業創業、擁軍優撫、優待證制發等方面的工作進展和計劃。
建立參戰退役軍人特別優待機制
退役軍人保障法規定,國家建立參戰退役軍人特別優待機制。這一制度將如何建立、發揮什么特殊作用?
退役軍人事務部擁軍優撫司副司長王忠誠介紹,退役軍人保障法明確規定“退役軍人的政治、生活等待遇與其服現役期間所做貢獻掛鉤”,并提出“國家建立參戰退役軍人特別優待機制”。因為參戰退役軍人在服役期間勇于犧牲、甘于奉獻,為捍衛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作出了重要貢獻,退役后應當得到黨和國家的關心優待和全社會的尊崇厚愛。
王忠誠介紹,建立參戰退役軍人特別優待機制,包括兩方面內容。一方面,要專門研究、出臺參戰退役軍人專屬的優待政策;另一方面,在制定各項優待政策的時候,始終把參戰退役軍人放在突出位置進行考慮。“我們正在按照這一思路推進相關工作,隨著政策的陸續出臺,相信參戰退役軍人能切身感受到黨和政府、社會對他們的特別優待。”
退役軍人優待證全國統一制發、統一編號
優待證統一制發,受到社會廣泛關注。以前,除殘疾軍人持《殘疾軍人證》外,其他退役軍人等優待對象主要憑借部隊發放的證件,如退伍證、轉業證等證明身份。由于歷史跨度長,這種方式存在證件樣式不統一、社會辨識度不高等問題,影響了優待政策的落實。
退役軍人保障法規定,退役軍人優待證全國統一制發、統一編號。憑優待證等有效證件,可以享受公共交通、文化和旅游等優待。
王忠誠介紹,將逐步為退役軍人和“三屬”(烈士、因公犧牲軍人、病故軍人遺屬)統一制作優待證。目前,優待證制發工作正在按計劃推進,《優待證服務管理辦法》即將公開征求意見。
王忠誠還提到,計劃通過采取提高防偽技術、推進電子查驗、加強部門合作等方式,綜合施策,最大限度杜絕假冒偽劣、制假售假等現象,切實維護優待證的權威。對組織制售、偽造、變造優待證的行為,將予以嚴厲懲處。
新增“逐月領取退役金”的安置方式
移交安置司政策制度處處長陳水勝介紹,符合規定條件的軍人退出現役,逐月領取退役金制度,是很多國家的通行做法。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蓬勃發展,人們就業擇業需求也更加務實多樣。為了順應部隊官兵的期盼,加大市場化安置模式的改革創新,退役軍人保障法中新增了“逐月領取退役金”這一新的安置方式,對符合條件的退役軍官和退役軍士開放。主要目的是想讓服役時間較長、貢獻較大的退役軍人多一種退役安置的選擇,更好地幫助退役軍人為經濟社會發展作出貢獻。
關于逐月領取退役金的適用范圍、標準條件和退役金計算辦法等,將在《退役軍人安置條例》中明確。陳水勝表示,在研究設計逐月領取退役金制度方案時,充分考慮我國的政治制度、兵役制度、軍隊性質以及經濟發展水平等,結合官兵服役制度、安置方式、待遇保障的特點,進行系統設計,確保方案科學合理。
■ 焦點
基層公務員招錄如何服務退役軍人?
退役軍人保障法第四十三條規定,各地應當設置一定數量的基層公務員職位,面向服現役滿五年的高校畢業生退役軍人招考。服現役滿五年的高校畢業生退役軍人,可以報考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定向考錄的職位,同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共享公務員定向考錄計劃。
就業創業司副司長顧磊介紹,中央國家及其省級直屬機構除部分特殊職業和專業性較強的職位外,主要招錄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退役軍人在軍隊服役經歷視為基層工作經歷,義務兵服役滿2年后退役符合報考條件。
除此之外,各級黨政機構在招錄公務員時,還會拿出一定比例,單設計劃,專門面向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退役軍人保障法中明確服現役滿五年的高校畢業生退役軍人可以報考這類崗位,同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共享定向招錄計劃。這是在原有退役士兵報考公務員政策基礎上,疊加的更加專屬的就業優待政策。
他表示,退役軍人保障法以法律的形式,要求各地設置基層公務員職位面向服現役滿五年的高校畢業生,明確了退役士兵進入公務員隊伍的優待政策,這將鼓勵大學生退役士兵在部隊安心服役。